关于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依据社会保险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 个人可以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
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那么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最高不超过300%。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1.5%,个人5元。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
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20元/人。同时可自愿缴纳意外伤害保险,20元/人。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局公布了新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自2018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4959元/月,按6.8%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缴费标准为337.21元/月,按10%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缴费标准为495.9元/月。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25条第1款,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深圳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8348元/月的标准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一、2018年7月1日起参加昆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企业和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387元,上限为19935元。 二、2018年7月1日起参加昆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387元,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387元。
南京市企业职工五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职工当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 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增长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 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南京市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9935元,下限
2018-2019年南京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补充大病:公司不缴,个人缴10元。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