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障金的补缴问题,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一旦停止缴纳社保,就无法享受到医疗保险的福利待遇。 为了重新获得这些权益,必须进行相应的补缴操作。 在此过程中存在三种不同的社保补缴途径: 首先,若您以个人身份参保并出现了漏缴情况,那么这种情况下是无法进行补缴处理的。 唯一的例外是,由于单位原因而导致的社保漏缴情况,这时才具备补缴资格,由参保对象本人或企业负责为其补缴五项社会保险; 其次,如果单位在社保政策推行期内未及时完成相关申报程序(未能为员工开户),此时只允许补缴养老社医保,其他产险及生育基金将无法追溯;最后,当您已经连续缴费一段时间后,又因为各种原因选择暂停缴纳,在恢复缴纳后发现需要补缴的情况下,您可以委托专业的代理机构来帮助您完成社保补缴事宜。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单位与个人补缴最大的区别在于,单位需要负担一定比例的应补缴金额。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请假单位未批准的算旷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没有规定旷工三天算自动离职,周六日不上班也不算矿工。所谓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这里的正常工作日显然不是周六日。旷工,是指工作日,不应包含休息日和法定假日。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如下: 1、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2、组织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医疗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作出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有必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4、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已经年满十六周岁者,即可寻求工作机会踏入职场社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雇主是禁止招聘未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为劳动力的,而对于那些年满十六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如果被招聘进入单位工作,应遵循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工种、劳动强度等方面的具体准则,严禁指派这些青少年去从事过于沉重、存在毒性或有害物质的岗位,以及其他可能对他们身心健康构成潜在风险的危险作业。
职工涉嫌刑事责任的处理是: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罚的、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倒闭用人单位职工去世后的补偿是,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遗属津贴是指在劳动者死亡以后,为解决其善后事宜和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基本生活,向其遗属提供的一种物质帮助,包括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死者生前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待遇。
一、根据损伤原因划分,一共20种,如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窒息以及其他伤害。 二、按照损伤程度划分,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三种; 三、按照伤残级别划分,分为1-10级共10个伤残等级,其中1级伤残等级最严重,10级伤残等级最轻。 每个伤残等级鉴定和赔偿标准都不同。
劳动合同的法人变更对职工没有影响。劳动者是与法人的用人单位这一物权客体发生劳动关系,而非法定代表人的人格。 因此,只要用人单位的法人资格不变,无论法定代表人如何变更,都不影响用人单位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试用期是一般是用人单位和职工首次建立劳动关系后,为增加相互了解,为决定是否最终选择对方而设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 因此如果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以解雇试用期职工。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试用期的长短取决于合同期的长短。 《劳动合同法》第39条 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职工因企业原因被公司辞退可以赔偿; 2、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 3、如果劳动者任职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可以按一年来进行计算,如果劳动者任职不满六个月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