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所以只要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用偿还破产程序完成后的债务。但是,如果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则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3、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承担清偿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回购公司股东股权的情形包括三种。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继续存续。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的股份。 (一)为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公司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本公司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的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出售重大资产等决议持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 2、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多。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较
确认股东资格的证据包括: 第1、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内是确定股东及其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具有对抗股东之间其他约定的效力;对外具有公示和公信力,是相对人判断公司股东的重要依据。 第2、股东名册。 第3、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4、验资证明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从而使验资证明具有极强的证明力。 第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主要包括。 1、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在隐名股东股权确认纠纷中,对相关当事人法律地位以及由此应确定的诉讼地位。 第2、瑕玼出资股东的股权确认纠纷。瑕疵出资股东提出确权之诉时,适格的被告应当是公司。 第3、股票及出资证明书交付请求权纠纷。公司成立后拒绝交付出资证明书或股票,股东可以公司为被告提起给付之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应以公司为被告,诉讼主体为股东与公司,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以外的第三人之间就股东资格存在争议的,应将争议双方列为诉讼主体,必要时公司也可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
法律规定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确认股东资格的证据根据股权取得的方式分为原始取得的证据和继受取得的证据。 原始取得证据包括创始股东在设立公司时认缴和(或)实缴出资的证据,创始股东之外的股东在增资扩股时认缴和(或)实缴出资的证据,形式上有:出资证明书、公司章程、公司设立协议、股东协议、增资扩股协议中有关股东认缴出资的约定、公司出具的确认其已收到股东股权投资款的收据、股东向公司银行账号汇款后银行出具的汇款回单等。 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