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到结案的时间的相关规定,不同的行政执法机关在处理不同的行为时的规定不一。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中就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 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行政强制法》中则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
行政处罚记录不会消除。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因为按照规定,这些资料要存档备查。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
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又称为当场处罚程序,指行政处罚主体对于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 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
基于对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应该为相对人预留一定的陈述、申辩时间。在执法实践中,多数处罚机关将陈述、申辩权期限规定为一至三天,少数部门规定为三天以上,处罚机关参照听证权的期限给相对人预留三天的陈述、申辩期限比较适当。 《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1、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有行政拘留; 2、劳动教养属于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不是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行行政拘留 政拘留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
行政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的关系:其实所谓的行政处理是一个笼统的说法,它包括很多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处罚也属于行政处理的一种具体行为。 行政处罚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主体有效地进行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法律贯彻实施的一个重要手段。它属于行政法律制裁,与刑事法律制裁、民事法律制裁一样,都属于国家制裁制度。一般来说,只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了违反行政法
完善管理避免注销企业逃避行政处罚的措施: 1.各地应尽快探索建立统一的企业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即时共享互用。 2、依托信息公示,强化社会监督。 3、完善制度保障,明确撤销要件。尽快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制定明确的《市场主体简易注销办法》,以统一注销标准,规范注销程序,保障改革有序推进。 注销企业中简易注销制度是我国政府近年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有效降低未
行政处罚中止调查的相关规定如下:经调查,发现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1、无违法事实的; 2、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3、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4、其他情形。 公安机关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