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
城管行政处罚权的范围有: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3、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4、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
行政处罚办案时间是: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
行政处罚立案标准是: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 立案是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的第一个步骤,一般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教育局的行政处罚行为无效的情形有: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6)被申请人按照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实施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规范: 一是制定案件名称运用及书写规则,统一案名确定标准。 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 三是加大行政处罚文书监督检查力度。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
烟草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罚款。 (二)没收财物包括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收购的烟叶,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以及没收走私的烟草专卖品等。 (三)责令停产停业包括责令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的企业关闭。 (四)取消资格如取消拍卖烟草专卖品的资格等。 (五)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
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决定,执行人根据情况是要按照处罚决定执行责任。行政处罚终止就是停止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3、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4、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作出了行政处罚之后,可以申请进行听证,对于行政处罚程序,在《行政处罚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则主要包括了七种,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等。 行政处罚的立案的条件有:发现违法行为;执法机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第一个条件来源可以是:检查中发现
行政处罚是单方面行政行为,是不可以进行调解的,但在决定下达前,双方如果达成和解可以减轻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