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都有: 警告、通报批评;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行政拘留;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可以撤销。 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 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 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
强制执行的条件: 一是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如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而二审判决,经作出即生效。 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如,财产关系人身关系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三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就是在履行期限内拒不履行。 四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 即履行期限届满还不履行的2年之内。 五是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辖的规定,即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按照我国现行《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仍不履行的,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时间根据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一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对于其他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须进行调查,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或者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时间根据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一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对于其他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须进行调查,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或者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
交通违章的行政处罚的告知方式是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