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行政拘留的条件是当事人行政拘留期限已经届满,所以公安机关需要解除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上没有规定对违法者予以行政拘留的次数。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应当被执行行政拘留的人怀孕的,不再执行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公民的行政拘留不能消除。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因此,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是: 1、已经提出行政复
在我国关于行政拘留合并执行的规定如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行政拘留是不可以保释的,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不服行政拘留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不予行政拘留的情况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具体内容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