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受害人人身权益,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此,行政赔偿包含精神损害赔偿。
行政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范围;二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损害范围。前者指国家对哪些行为予以赔偿,哪些行为可以免予赔偿或不赔。后者则指国家对哪类损害予以赔偿,对间接损害、精神损害是否赔偿。
交警违法造成驾驶证吊销可以获得行政赔偿。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赔偿的时效,是指赔偿请求人行使赔偿请求权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如果赔偿请求人不行使请求权,就丧失了得到行政赔偿的权利。 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因为羁押期间受害人无法行使赔偿请求权。 时效中止是指在请求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使赔偿请求人不能行使请求权,而暂时停止时效的计算。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是:1、作出行政行为的是具有行政权力的行政主体;2、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给申请人造成了损害;3、申请人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和相关人。
行政赔偿诉讼,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在,其合法权益遭受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使职权所造成的损害后,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程序,同时在这个过程中,人民法院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普通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特殊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赔偿争议进行裁决的司法活动。
1)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违法行为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其他违法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的; 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务、摊派费用的; 9)其他违法行为造成财产损害的。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申请行政赔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赔偿请求人必须是受行政机关违法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赔偿义务人,且赔偿义务人为行政机关。 (三)有具体的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四)具体行政行为已被依法确认为违法。 (五)在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