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属于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两种拘留都可能有。 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就是刑事拘留。醉酒驾驶属于危险驾驶,隶属刑事犯法,所以是刑事拘留。醉驾是刑事拘留。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员工在商场抽烟商场是没有权利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的。商场的经营者和工作人员可以劝阻,如果不听劝阻的有权劝离,如果又不灭烟又不离开,可以向有关的执法部门报告。由执法机关进行处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罚款属于行政处罚之一,该法第十五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商场并非行政机关,依法不具有处罚权,即使对小偷也无权罚款。
行政处罚不留案底。但是会留有行政处罚记录,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行政违法行为有: 1、实质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 2、形式性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在形式上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性要件; 3、内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在对其内部机构、人员及内部事务的管理中所发生的行政违法行为,包括内部实体违法和内部程序违法、行政编制和机构设置违法; 4、外部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对外部事务进行管理时发生的违法行为; 5、作为行政违法,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作为义务; 6、不作为行政违法。不作为行政行为是指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程序的特别规定有: (1)特许程序 特许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利的许可方式,主要适用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2)认可程序 认可是行政机关确定申请人是否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的许可方式,主要适用于确定申请人是否具备为从事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所必需的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3)核准程序 核准是行政机关对某些事项是否达到特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作出判断的许可方式,主要适用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比如,消防法规定的消防验收、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动植物进出境检疫等。 登记是行政机关确立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的许可方式。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可领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 第三步: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凭通知或通知书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申请许可提交的材料包括: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到市政务中心药监局窗口领取);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说明:不需要进行名称核准的个体工商户,不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取得主体资格的经营者申请增加地方食品经营项目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经营者提供);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经营者提供); 说明:有食品安全技术人员的,还需提供技术人员身份证明。
已办结是指办理的业务已经结束了,是通过审核了。 当事人应当到政府部门办事,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所有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应当根据政务服务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当事人提出的有关事务。 办结范围:各类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生产安全、救灾赈济、来信来访、领导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民法和刑法都属于我国法律体系之内的一部分,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民法和刑法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调整对象的不同: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刑法调整的是犯罪行为; 2、任务的不同:民法的任务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稳定,刑法的任务是为了维护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安全; 3、违法责任的不同: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刑事责任主要是限制人身自由; 4、适用法律的不同:民法主要适用民事法律规范,刑法适用刑事法律规范。
地方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经理。由人民银行经理国库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国情出发,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是强化部门间监督制约、确保国库资金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中央银行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成果,对国家预算的顺利执行、人民银行职能的有效行使和国库事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行政体制的核心问题是公共组织设置、行政权力的划分和政府系统的各级各类政府部门职权的配置。 行政体制亦称“政府体制”。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职权的划分与运行等制度的总称。是国家政治体制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一条规定,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