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没有带手机的权力;在拘留所被拘留期间,被拘留人的所有通讯工具(包括手机、电脑)都会被没收暂存在拘留所,拘留期满,再还给本人。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诉讼一审都要开庭审理的,但是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也可以不公开审理。
行政调解的范围主要包括: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行政争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依法由行政机关调解的民事纠纷。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下列行政行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普遍行政行为。 3、行政机关内部人事管理行为。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实行公开审理,是行政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公开审判有两方面的内容: 1.审判活动向群众公开; 2.审判活动向社会公开,允许新闻记者报道开庭审理的情况。
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1、行政机关若发现自己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应该做出决定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 2、上级行政机关发现下级做出的具体行政有误需通知做出机关予以撤销,做出机关不予撤销的,上级机关依职权进行撤销。 3、法院在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时,发现生效的行政决定或裁决存在违法事项的,应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以立案在审查期限内的,作出不予执行裁定书,并送达申请人。发现已经立案执行的生效的行政决定或裁决存在违法事项的,停止执行。通知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或依法裁定不予执行。法院还可就此案向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或上一级机关发出司法建议。 《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行政行为的特征是: 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 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举一个例子,比如说损害公共利益所产生的公益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