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分,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有以下几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酒驾是属于行政拘留,如果出了事故犯了罪就是属于刑事拘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的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开报废车上路会被交警部门强制报废,将报废车强制收缴。我国有关道路法规规定,驾驶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或者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对驾驶者会处两百元到两千元不等的罚款,并且会吊销驾驶者的机动车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农业行政处罚的步骤规定:(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不能。拘留所收押被执行人时,会要求办案机关出具权威医疗机构做出的该人体检报告及相关法律文件,不符合收押条件的一律不予收押,由办案机关负责变更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患有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可不予执行拘留。如果本人对处罚不服,可向处罚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四款,是关于人民检察院对于行政机关不作为的处理规定,具体内容为: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又可以称为执行性强制措施。主要指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起诉公证处属于民事诉讼。如果因公证处做不实公证,要求其赔偿损失的,应提起民事诉讼。公证员的造假行为应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与公证机构因赔偿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提起上诉的,应当书写载有相关上诉信息的起诉状提交至原审人民法院,并按照其他当事人或者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起诉状书写格式如下: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告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4、需要写明具体的行政行为;5、案件的事实与理由;6、写明相关的证据,有证人的,需要写明证人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以下起诉材料:1、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3、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4、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以下起诉材料:1、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3、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4、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