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要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 2、必须依法取得实施行政许可权的明确授权,宪法和有关组织法将行政权概括性地授予各级行政人民政府,各级政府根据管理需要设置不同的管理部门,具体承担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责。 3、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许可权也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不得超越管理权限实施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第
吊销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剥夺被许可人的经营权或者是资质、资格。这是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实施的最严厉的处罚。 一般都是被许可人弄虚作假,采取欺骗、贿赂的手段骗取行政许可,或者触犯了其他法律、法规,情节特别严重的。
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行政复议基本原则:是指由行政复议法确立和体现的,反映行政复议基本特点,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并对行政复议起规范和指导作用的基本行为准则。 行政复议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合法、公正、公开、及时和便民原则。 2、书面审查原则。 3、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原则。
当事人建造违法建筑,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实施的行政处罚。具体处罚包括: 1、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可以并处罚款。另外,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实施的行政处罚包括。 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
一、表明执法身份。即通常所说的亮证处罚。了解执法人员的执法身份,是当事人应有的权利;当其对当事人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必须向当事人出示其合法的执法证件,表明其执法身份。 二、填写并交付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机关出具的、载明该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的有关内容的法律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被处罚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律上的依据。 三、行政处罚决
(一)按照行政执法的行为方式,可以将行政执法行为分为行政处理、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等。 (二)按照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来划分,行政执法行为分为要式的行政执法行为和不要式行政执法行为。 (三)按照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机关是否可以主动采取来划分,可以把行政执法行为分为主动的行政执法行为和被动的行政执法行为。 (四)按照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可以由行政机关直接进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七条规定:行政警告的处分期限为6个月,6个月后会解除处分,如果单位没有发通知,可以选择自己申请。 在警告处分期间有突出贡献的,可以提出申请,然后解除行政警告处分。国家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解除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有关规定通知的通知》中规定。 国家公务员受到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行政处分。其中的特殊贡献指的是国家公务员受行政处分期间,表现突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经办机构的行政行为不服而产生行政争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主管该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发生行政
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有,《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