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能为丈夫做证人。按照法律规定,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的任何人都有义务接受司法机关询问或被传唤到庭,证实案件的情况。即使是与当事人有着某种特殊关系,如当事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及其所在单位,也有义务作为证人提供证言。 当然,证人所提供的证言,可能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有真实的,也有虚假的。尤其是与案件当事人有某种关系的配偶、子女或其他人提供的证明,人民法院既要重视,又不能轻信,其证明效力的有无、强弱,必须予以甄别。倘若证人向法庭提供伪证,将承担法律责任。”
离职是不是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需要分情况来看: 1.一般情况下,正式员工因为自己的原因主动离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是试用期内的员工要主动离职,则需要3天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3.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农村宅基地能重建,但是必须要符合规定,不能随意翻建。实践中,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翻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要符合城乡规划。根据规定,在规划农村地区,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可以实行规划许可管理,规划许可管理应当依据村庄规划进行。 二是已经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并且翻建不得超出合法拥用使用权的范围。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行政拘留是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被处以行政拘留的行政相对人,可以提供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的条件为: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但行政相对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罚不足以惩戒,经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批准,对行政相对人处以行政拘留。
委托书不一定需要按手印。如果手印没有按,但是已经签字了,那么这份委托书就是有效的,签字和手印有一样的效果。 除了一般的委托书公证,如果业主是在国外出具的公证书,还需要附带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如委托人在香港或澳门作出的公证委托书,就需加盖中国法律服务有限公司,转香港或澳门的公证文书专用章,委托书是一种依法证明委托人,单方授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公证文书。
没有被告电话号码能起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发票不能随便开。以增值税发票为例,增值税发票不能随便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民事诉讼可以不请律师的,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如果当事人能够自己解决纠纷,也可以不用请律师的,但是打官司往往都比较复杂,而律师作为专业人员,能够给当事人提供有效的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一)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在担保期能按揭买房。一般来说,在担保期也是能按揭买房的,但前提条件是担保人必须要符合一定条件才能购房。由于这种购房方式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此还是需要谨慎点。若是为人担保,必须将担保原因担保所存在的风险问题都弄清楚。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才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许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依据《个人住宅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则,个人住宅置业担保贷款目标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才能的自然人,具有乡镇常住户口或有用居留身份。
非因本人意愿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