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规定经过查证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相关司法解释该证据的收集须符合合法程序,并且应当由法院进行查证。无法确定真伪,或者制作、取得的时间、方式等存在疑问,没有证明或合理解释的不能作为证据。
没有证据的案件根据案件性质和不同的阶段作出不同的处理方式: 1、在立案阶段,没有证据的,刑事案件无法进行立案审查。民事案件立案不需要证据; 2、在侦查阶段,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3、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4、在审判阶段,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撤回起诉。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三十日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并书面说明理由。
私自录音一般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任何证据都不得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否则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但如果私自录音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式取得,该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一审普通程序:当事人应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举证期限自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一般不少于15日(具体天数以法院出具的《举证通知书》为准)。 一审简易程序:举证期限可能缩短至15日以内,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3、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无过错方可在离婚财产分割中要求适当多分,并在子女抚养权争议中作为法官考量的辅助因素。
发现丈夫有外遇,应该收集以下证据: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对刑事证据不足法院的处理:如果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法院会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因为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
监控是可以作为认定盗窃的证据的。但是,做为证据应当来源合法,不能剪辑、增加、删减,并且应当与案件待证事实之间有关联。 证据是证明某个事实的一个依据,证据往往是某个案件的核心问题。证据可以分为7类,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 需要注意的是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判案过程中案件情况的事实称之为证据事实。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司法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它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