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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误解法院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经济纠纷 2020-08-26 20:09 标签: 误解 法院 判断 标准

重大误解法院的判断标准是:

1、误解一般是因表意人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必要知识、技能、经验、信息的缺乏都可能导致误解;

2、误解必须是表意人对行为的内容产生误解,并因此导致了行为的做出。这里的内容包括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质量、数量、规格等。对次要的且不会过多地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合同条款发生误解,一般不应当作为重大误解处理;

3、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因误解做出的行为一旦生效,将会使表意人权益受到损害。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可撤销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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