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有效的,但是购买的房子产权是无效的。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卖家违约。 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产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二手房购房合同签了违约金不一定需要支付,合同的签署与违约金是否有效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若是在合同有效期限,任何一方都并没有实施违反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行为,那么自然也就不需要承担支付违约金等的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后,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要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可以复印另一方合同,由双方共同签字,复合和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签了购房合同不履行也不一定就是合同诈骗,判断当事人是不履行合同还是合同诈骗,关键看以下因素: 1)现有证据能否证实被告人有逃匿的行为 2)现有证据能否证实当事人有履行合同的准备行为 3)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是否违背诚信原则 4)是否有根本违约行为 5)是否因其行为最终致对方财产严重损失。
购房纠纷可以找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民法典》没有强制规定一定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时间,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即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权属证明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合同并不算房屋权属证明,但可以在发生房产纠纷时作为补充的证据来使用。
要根据合同的实际内容确定是否能转让。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从权利的转移】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购房合同出现可撤销的情形时,房产公司可以单方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写错字是否可以涂改,要看具体情况,单方是不可以自行涂改的,涂改无效,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涂改,这样的涂改才是有效的。但是,建议对涂改部分进行说明,有条件的情况下,最好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来对前合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