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赠与财产可以起诉要回。 我国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非婚生子女的财产,财产权利未转移之前或未经公证的赠与是能否撤销的,赠与的财产能否要回。财产权利未转移是指动产未交付,不动产未办理产权变更。
婚前赠与的一般是不可以要回来,如果一方将其名下的婚前财产赠与另一方所有,动产已经交付,而不动产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则赠与完成,赠与方一般无法撤销赠与。
婚后赠与财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的财产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那就是夫妻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若无明确表示只归夫妻一方所有,那该赠与财产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均可以主张赠与财产的所有权。
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
协议离婚时将房产赠与孩子后,不可以反悔。但如果在订立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当事人是可以反悔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从法律上来讲,只要赠与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对所赠与的财产拥有处分权、自愿赠与他人,由赠与人与受赠人签名确认后,该赠与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
起诉小三还钱一般是返还配偶赠予小三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可能需要的证据有:1、配偶给小三转账或买房、买车等等的记录;2、主张该赠予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示,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取得的所有财产属于双方夫妻的共同财产,该财产享有的处置权也同样归属夫妇双方共同拥有。
即便是已在婚姻关系中进行了房产赠与,也仍然有机会撤销该赠与行为。 但需要满足一个前提条件,即在赠与资产完成变更登记之前进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