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人可以转包。承包人承包农村集体土地后,是可以通过转包的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的。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3、承包地被征收的,有权获得相应补偿。4、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不合法。 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转包是违法的。 转包给个人或者其他公司也是违法的。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1、所谓转包是指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其承包的工程变更合同主体或虽不变更合同主体,但以包代管,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 2、所谓违法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和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或者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分包人,或者将工程分包后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 3、查处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在施工过程中主要核查六个方面内容: 核实承包合同的主本是否变更或实际上已变更(合同的甲、乙方互为监督人); 检查现场管理人员的隶属关系,且与申报质量监督时一致; 核查其行为(包括组织机构、工作协调、技术措施、方案、质量、安全责任等)的落实情况; 核查其管理人员的实际到位情况; 核查工程项目的原材料是否由承包人供应; 核查用于工程施工的大型机具、设备、设施是否为总承包人所有。 查清以上几点基本可以界定建筑工程的转包和违法分包。
装修工程不可以转包。我国法律明令禁止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应当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土地转包和出租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异,其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转包行为往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完成,而出租行为则多涉及到农户以及农户集体组织之外的主体间的交易; 其次,转包通常发生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转包的法律主体也属于这些农户内部成员。 转包的实质在于,转包人依然对被转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所有权,而受转包人则拥有对该土地的使用权,以此获得经营收益,且需要向转包人支付一定比例的转包费用; 最后,土地出租并非由农户自行开展,而是通过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自然人或法人来实现,这是一种本质上属于外部性的民事合同,因此农民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需要经过发包方的许可,但是需要向发包方进行相关备案以备查证。
企业中标后再转包不应该招标,任何工程都不可以转包,转包是违法的。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不可以。 工程合同中是禁止转包行为的。 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还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的转包与分包具有以下区别: 1、主体不同。 转包发生在总承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 分包则发生在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 2、对象不同。 转包的对象是施工合同的全部工程; 而分包仅指主体工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一部分。
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我国法律禁止转包。 非法转包的认定标准是: 一、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二、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不能接转包工程。 建筑工程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将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承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