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待岗之后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来计算。 2、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进行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根据劳动法,如果在解除合同之前,员工工作每满一年的话,用人单位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的赔偿金。如果是满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话,就按照一年计算。对于不满六个月的,那么就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被辞退一般要支付经济补偿,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试用期怀孕公司不可以辞退职工。 女职工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女职工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可适当调整工作内容和范围。 公司应充分保障处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国企不会随便辞退职工。国有企业也适用于《劳动合同法》,在辞退职工的这件事情上也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才行,国有企业可以辞退职工的情形必须是能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职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还有就是国有企业依法裁员的。
试用期期间当天辞退一般不可以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因此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
试用期两个月被辞退的情况有: 1、劳动者如果在试用期内被无过错性辞退的,有补偿,补偿标准是由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半个月的工资; 2、如果是被过错性辞退的,则没有补偿,但是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结清工资; 3、如果是被违法辞退的,则有半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孕期辞退当然是可以投诉的,可以直接给劳动局打电话或者带着投诉材料到劳动局进行投诉,因为用人单位是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从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或者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的,因此当事人若被辞退,可以收集好相关的劳动合同、辞退证据到劳动局进行投诉,一般都是会受理的。
1、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时,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不满一年,但超过6个月的,要给予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工作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