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立案后提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者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具体程序如下: 1、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人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五日内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3、附带民事诉讼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特定情形需要分离时先刑后民; 4、法院开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案件; 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案件。受害人只能就物质损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精神损害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对于诈骗罪,不得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仅针对因人身权利遭受犯罪行为侵害而引发出现的实质性物质损失,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恶意损毁所导致的实质性物质损失,受害方才有权提出相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被追究刑事责任后不能主张赔偿精神抚慰金,只有实际损失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精神抚慰金赔偿包括一般性的精神损害,以及严重的精神损害。
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诉讼时效应处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而附带的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期限是一般为两个月至三个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立案后一审判决前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讼状。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职务侵占罪不可以附带民事诉讼职务,但是可以另提起民事诉讼。在职务侵占罪的案件中,被害人是不能直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只只有因人身权受到犯罪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遭受物质损失,被告人并没有因此占有或者获取被害人财物的刑事案件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步骤:首先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申请附带民事诉讼立案。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可以对附带民事诉讼进行调解,调解达到协议并履行完毕的则附带民事诉讼终结,未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未履行的到了审判阶段由法院依法判决。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主要包括: 1、对被告人作出无罪判决,且无需赔偿经济损失; 2、虽然被告人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赔偿经济损失; 3、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且需要赔偿经济损失; 4、虽然被告人构成犯罪,但无需赔偿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