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方式: 1、依据相关规定,法院在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判过程中,经原告人或检察院申请或自行决定,可以在必要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2、审理刑事附带民诉案件的,可以进行调解,或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3、同时,一般情况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该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
有权依法主张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然而在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框架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仅限于弥补犯罪行为所直接导致的有形财产损失,而并不涉及到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请求。若您需要提出精神损失赔偿诉求,我们建议您在刑事诉讼程序终结之后,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另行启动民事诉讼程序进行争取。
1、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而刑事诉讼之后提起民事诉讼只要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效内,均可提起。 2、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组织独立的民事审判庭审理,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审理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刑事审判庭一并审理,不需另行组织合议庭审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立案后提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有时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需要收取诉讼费。 刑事附带是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同时提起民事诉讼,是不须交纳案件受理费的。但当事人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不提起,而就民事部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应按照收费标准交纳诉讼费。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服一审中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判决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以内提出上诉。 2、如果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不服一审刑事部分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通常以下人员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被害人。 2、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 3、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
可以调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符合的条件如下: 1、原告必须是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有明确的赔偿数额和事实理由; 3、被害人的损失为物质损失,且是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有权委托代理人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律师叫辩护人,独立行使辩护权,不受当事人的支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律师叫代理人,不是独立的一方,必须按照当事人的意思办事。因此,辩护人不能行使代理权,代理人不能行使辩护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应当分别请律师做辩护人和代理人。辩护人和代理人可以请同一个律师,但应当分别办理委托手续。 2、请求回避权。 3、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在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庭调查和辩论中,和原告人地位是平等的。 4、有权对原告人提出反诉。 5、上诉权被告人不服判决中的民事部分,可以对民事部分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