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此,若雇主与被降职降薪职工达成共识,亦或该名职工恰巧符合企业内部法规所明确的降职降薪标准,那么这种做法是合法可行的,并不涉及任何违法行为。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雇主在制定其规章制度时,必须保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条款,并且须事前向受影响的职工予以明示或公开公示。
在医疗期内公司不能降职降薪,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先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用人单位降薪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薪资调整不是用人单位一方面说了算,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才能生效。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做此调整,是无效的决定。员工可以此提出劳动仲裁,要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降薪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 1、双方协商一致; 2、采取书面形式。 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针对不降薪调岗之举是否合法的问题,需以具体实施情形为依据给予严谨的解读。 假使企业在实施调岗政策时未对薪酬加以调整,此种行为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得到员工的共同同意,便不应被视为违法举措。 举例来说,倘若企业因生产运营所需,实行员工岗位调动,而并不涉及薪酬的减损,且全程与员工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过程,听取他们的合理意见并妥善解决其生活保障需求,在此等条件下,企业所执行的不降薪调岗措施便是合法合规的。 然而,若企业执行调岗却又维持原有的薪酬待遇,这种行为若违反了法律规定或未获得员工的共同认可,那么就变得不合乎法例了。
用人单位强行调岗降薪劳动者可以辞职并索赔。调岗降薪属于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依法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司法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为达到减少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目的,便采用调岗降薪、外派、安排进修等手段,恶意逼迫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者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可选择一下几种解决途径: 1、在发生用人单位逼迫劳动者离职的情形时,劳动者首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岗位、原工资 2、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原岗位、原工资。 3、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劳动者一定要保留好用人单位逼迫离职的相关证据
员工被降薪,可以自降薪或知道降薪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倘若贵方企业有意降低员工薪资待遇,您可以选择以下几种途径予以解决:首先,您可以前往当地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社会保障局对工资一事进行投诉。这种方式操作便捷,但需注意的是,由于各地的执行力度不同,可能存在效果不理想的情况。其次,您可以尝试向同属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求对方支付欠付的工资。若在劳资双方尚未签署劳动合同时,您有权索要未签订劳动合同时长内的双倍工资;若以欠发工资为由提出离职,您还能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怀孕或者哺乳期期间用人单位单方面要求调岗降薪的行为不合法。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公司单方面降薪不合法。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需要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单位不得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即使变更了,变更行为无效,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原劳动合同的内容执行。 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导致岗位的灭失,或者确实由于劳动者劳动能力的限制不能胜任该岗位因为给劳动者进行调岗进而导致降薪的,则是合法的。
疫情期间可以降薪,但是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