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地产公司上班,上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发现工资少了一些,咨询后才被通知原来是降薪了。请问一下,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公司无缘无故地降薪该如何维权?
降薪迫使员工辞职是否可以获赔。得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公司降薪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调岗降薪属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仲裁范围,所以是可以提出劳动仲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降薪迫使员工辞职,可以获赔吗?得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若公司存在有特殊因素如疫情导致公司降薪的,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公司不予赔偿。若公司解雇,员工可以获得赔偿;2、若公司以亏损为由,通过降薪的方式逼迫员工辞职,可以获得赔偿。员工对赔偿数额不满意的,可以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后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可以给员工降薪,但是不能随意降薪。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但是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的部分,未经员工同意不得调整,需要调整的必须告诉员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一致,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疫情降薪是违反劳动法的。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可以降薪,否则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疫情期间,公司给员工降薪需要和员工协商一致,不能强制给员工降薪,否则就是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员工可以主动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针对企业的这种行为,职工不要因情绪所致单纯的马上提出辞职。律师认为可以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一是继续工作,取得单位拖欠你工资的证据后,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起诉。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二是先在单位忍着工作一个月,当取得单位无故降低你工资的证据后,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本人提出解除合同。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调岗降薪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的规定:即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降职降薪等于更改合同,你可以和公司协商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 首先明确一点,工作职位和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基本组成部分,降职降薪已经构成了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合同主体内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变更合同内容的法定条件包括: 1、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员工不胜任当前岗位,公司有权单方调岗; 3、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公司有权单方调岗; 4、因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5、女职工怀孕,不能胜任原岗位的体力要求,公司有权单方调岗。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劳动者个人可以拒绝单位的降薪换岗,并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合同,否则,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等途径,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用人单位调岗降薪不合法。调岗调薪属于擅自变更劳动合同。而变更劳动合同必须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果没有协商一致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即使是因为劳动者工作能力不行,需要调岗降薪的,也需要与劳动者协商,而不得单方面调岗降薪。如果劳动者不接受,可以拒绝签订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再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显然违反法律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