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地产不得进入交易市场。农村房屋的买卖,只能在本农村集体内部进行,否则买卖行为违法,合约无效。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的买卖合同也就由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直接影响到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区别: 1、所有权人不同: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均是国有土地的共有人,国有土地属于大众所有,由人民政府代表全体中国公民行使所有权。 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集体组织成员对该集体组织所有的土地不享有所有权,故集体土地属于小众所有,一般由集体组织代表其成员行使所有权。 2、用途不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
集体房产证的房子可以买,没有太大的风险。 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 这类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俗名叫“乡产权”,更多具体情况可以向当地区级政府咨询。 集体产权证的房子对个人来说没有独立的产权,也不能使用集体的产权证去办理各种与产权相关的事,如抵押、贷款等。但是房产仍可以买卖,只是价格要低于独立产权房。
村里集体山地承包合同要三分之二以上经济组织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签字有法律效率,具体如下: 村里集体山地承包合同要召开村民会议表决,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才具有法律效力。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
孩子是否可以入户父亲的集体户口是不一定的。 1、孩子一出生就可以上户口,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母任何一方; 2、夫妻双方有家庭户口的话,首先会落入家庭户口; 3、夫妻一方或者是双方有集体户口并想落入的情况下,要看集体户口所在地的单位是否同意; 集体户口,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对于集体户口各
南京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
判断集体企业股权转让协议合同有效性: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合法的签署协议,经签字盖章即生效,具备法律效力。如有特殊规定,则按照规定执行的合同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
《土地租赁合同》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签订的专项合同。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内容如下: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其特征在于: 第一、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第二、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第三
集体土地通过国家征收才可以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至第49条的规定:土地征收,是指市、县人民政府依法定程序逐级上报经省级政府或国务院审批后; 组织实施的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并对被征地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补偿安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