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许可证遗失,首先需要办理遗失公告,然后申请补办预售许可证。需要带相关材料去省级以上报刊媒体公告声明。公告满六个月后,申请人才可以申请办理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
程序如下: 1.开发商申领预售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接到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申请后,应当在10天之内核发预售许可证或者作出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2.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后,开发商即可以推出预售广告并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开发商通常会要求购房人与其签订商品房认购书。 3.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和预告登记。应当将预售合同交县级以上房地
预售许可证过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要没有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开发商可以进行房产预售的情况: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
未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无效,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
商品房预售应当满足以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预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房产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 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
转让预售商品房要办理的手续: 一、签订转让合同; 二、转让双方办理预售转让登记手续; 三、经批准后,依法缴纳印花税。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区别: 一、适用对象不同; 二、办理条件不同; 三、办理程序不同。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条,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
房屋预售登记备案,指开发企业在房屋预售合同签订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的登记备案手续; 而预告登记是买卖双方为保障将来物权的实现,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