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韵律师
广东-广州 广州市汇胜律师事务所
我先起诉了被告并做了反担保房产保全措施,之后又有多个人起诉了被告现在执行阶段我是否有优先执行权?
首先要分案由,如果是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对方是企业,那么你作为员工的工资可以优先。如果你是一般民事经济纠纷,你和对方的债务没有设置抵押,则没有优先权,最后和其他普通债权一样按比例分配。如果对方是一个企业,建议查一下企业股东是否有实缴出资资本,如果没有,可以考虑把股东也作为被告一起起诉,并且进行财产保全,以便于与对方谈判和解并快速解决问题。如果对方是一个自然人,可以看看是否有配偶,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要求配偶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认缴制的情况下,认缴期限为10年,现在一年不到,实缴资金0,如果股权转让在新公司法出资期限未到的情况下转让股权公司和转让后才出现的债务人和受让人这三个主体是否还有权利起诉我补足出资?
股东在认缴期限届至前对外转让股权,对股权转让之前已经形成的公司债务,如到期后公司不能清偿,应认定构成《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十八条规定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向股权出让人在未足额缴纳出资范围内主张补充赔偿责任,股权受让人对此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以下为参考法条: 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款:“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我也他养一儿一女,大的12岁,小的6岁,现在两小孩都要跟我,从小我自自己一个人带大,他父母从来没带过,他工资给我高,我只是这几年才工作,一边带着小孩一边工作做半天,我没他工资高,因为我要照顾孩子,一边
一般而言,会把孩子判给一人一个,但12岁的孩子法官也会问问其意愿是想跟谁。目前建议你先收集好你一直照顾孩子的证据。例如学费、开家长会、培训班费用、医药费等等付款证明、收据。另外,如果你父母或近亲属等能承诺帮忙带小孩也会增加你争取抚养权的机率。
信用卡出现还款未结清,当时以为还完了。21年3月使用原来的邮箱时才发现,18年银行认定呆账。当时本金5000块不到。到了21年本金加利息已经10400了。我需要怎么还款,看网上有人讲只需要偿还呆账前的
1、信用卡办理规范流程、信用卡申请表、银行贷记卡领用合约(可以通过相关银行了解)中是否有填写您的联系电话、联系邮箱,期间是否有更改上述联系信息,银行是否有通过约定的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催收等等。若能证明银行未符合办卡流程办理信用卡(如联系邮箱等未填写),或未经过约定的方式对您进行催收,是可以作为您不支付利息、复利、违约金的抗辩理由,并可以提出要求银行清楚您的不良记录(这个会影响到您日后做生意或贷款)。您可以在诉讼中向法院提出,或致电银监会投诉介入监管。 2、可以与银行信用卡中心联系,协商还款事宜,告知银行催收方式不符合约定,可以要求减免利息、复利、违约金等,是否减免的决定权在于银行。 3、若置之不理,当符合一定数额,银行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您依约定支付本金、利息、复利、律师费,有法院的生效判决后,银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直接划拨您所有银行账户上的款项。如果超过一定金额(例如10万元)则可能涉及信用卡犯罪的刑事责任。另,会存在不良记录直至您还清所有款项为止。
我们公司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我在公司上了6个多月,现在离职了,也是提前15天给公司报备,现在公司同意离职,但是公司现在不给发工资,应该怎么办
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主张与公司确认劳动关系和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果你的离职是因为公司未购买社保而辞职,则你可以一并主张经济补偿金。主要证据:能证明提供劳动的微信记录、邮件往来、工作证工作服、工作环境拍照、朋友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