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继东律师
云南-昆明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
公司没有买保险,出了意外,但是是公司没有事情做,去承包了工程做出了意外,这种情况可以向公司索要医药费或者补偿吗?怎样处理好点
公司和你形成劳务雇佣关系,如果在实施公司安排的工作期间造成伤害的,可以向公司主张索赔的,建议收集好相关医药费凭证等资料,找公司协商,协商不了,可以起诉。
我是一个工地的管理人员,工人收方制表结算,材料收货都是我签字,工程结束后他们都没有拿到钱现在起诉到法院我会承担什么责任?
你给公司提供管理服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归属于公司,你不需要承担责任。这在法律上叫做表见代理。建议你保留好公司与你签订的合同,以及发放给你固定工资的证明
属于实验室检测员工,普通基层员工,在职时候签订了保密与竞业禁止协议,未说明竞业限制补偿金等内容,现在正常离职后到新公司入职,老东家认为新公司与他们有同业竞争关系,此时存在俩个问题,俩个公司产品各方面都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是范围和期限要求的,且原用人单位需要在限制期间给与补偿款,但根据你的所述,原单位虽然和你签订了竞业限制合同,但并未进行补偿,个人觉得原用人单位如起诉你承担违约责任的,估计法院支持的可能性不大。此外,对于原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起诉你,这是他们的权利,你需要做的是如果他们起诉了,你做好应诉准备就好。 参考法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