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思豪律师
浙江-温州 浙江泽大(乐清)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有: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