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要怎样办?

医疗纠纷 2020-08-19 19:38 标签: 发生 医疗事故 争议 医疗 机构 所在地 直辖市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