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出租房漏水房东不肯维修该如何办

合同纠纷 2020-08-27 07:52 标签: 出租房 漏水 房东 不肯 维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出租房漏水房东不肯维修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从租金中扣除。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如果租赁物危及你的安全或健康的,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退还租金及押金。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