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合同责任是如何构成的
经济犯罪合同责任的构成:其一,犯罪主体与受害人之间的市场经营活动或者市场交易活动形成了合同关系;其二,犯罪主体在市场经营活动或者市场交易活动中实施了经济犯罪行为;其三,因经济犯罪行为而致使双方之间的合同归于无效;其四,受害人因合同无效而受到了损害,即受害人受到的损害与经济犯罪行为导致的合同无效之间有因果关系;其五,犯罪主体主观上有过错《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