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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姓名权有哪些表现方式,要怎样进行赔偿

其他 2020-08-27 02:48 标签: 侵犯 姓名权 表现 方式 进行 赔偿
侵犯姓名权的表现方式有: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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