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谯城法院十九里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张某与被告亳州某公司分别于2017年签订合作协议、2018年签订收集协议,张某先后向该公司缴纳保证金10万元。协议约定,被告亳州某公司负责提供经营项目所需资质条件,原告张某以被告名义负责指定区域的项目收集工作。但在合作期限内,被告资质不可用,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原告便向被告协商解除合同并退还保证金,但被告一直拖延不还。
十九里法庭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案情后,首先采取“背对背”的方式与双方进行了沟通,发现双方前期合作融洽,此次纠纷其实矛盾不深,双方对案件事实也都认可,被告之所以未还款确实因为最近经济比较困难,但承诺会尽快还清。觉得时机成熟后,工作人员将双方约至法庭进行当面调解,经过一番释法说理,双方最终同意各让一步,并签订了调解协议,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实现双方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