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和复婚职工享受婚假吗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劳社部函[2020]84号)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丧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但是原来初婚的职工享受婚假的天数只有3天,尽管再婚的职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却不能享受晚婚假,因为晚婚的条件之一是初婚。而根据修改后的条例,无论是初婚还是再婚,都是享受10天婚假。但是复婚不同于再婚。首先,从法律性质来看,再婚是指一方在配偶死后或双方离婚以后与他人再次结婚的行为。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前者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关系为前提的,而后者是以恢复原来的婚姻关系。其次,从婚假的立法目的来看,这一假期是给新人办婚事用的,为此让用人单位支付了假期工资等成本,而复婚相对比较简单,为此再次加重用人单位的负担,未免有失公允。
第三,从实践来看,现在上海婚假已经增加到10天,有的地方婚假增加的天数更多,如果复婚也可享受婚假,有可能增加道德风险。事实上,从国家到地方,从来没有哪个部门明文规定:复婚职工也可享受婚假待遇。所以对于复婚职工是否可享受婚假,应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