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第三者的处理是应该如何规定
《婚姻法》没有特别规定第三者的问题,但有规定夫妻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以及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属于婚姻过错方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条
【家庭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我国的新婚姻法当中,对于第三者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上没有说因为插足别人的婚姻,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对于有家庭的这一方来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的话那么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其进行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