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涉外婚姻应该怎么结束

婚姻家庭 2020-08-08 23:18 标签: 涉外婚姻 应该 结束
根据民事诉讼法法及其相关解释,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只要婚姻缔结地在中国境内的,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同样的,涉外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与人的身份权利密切相关,从立法本意上来看,如果双方协议离婚,
办理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场,才能够确定婚姻关系的解除。男女双方在中国登记结婚后,一方出国,另一方仍居住在国内,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
国外一方可以回国的,双方仍可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按照法律规定,若在国外一方不能亲自回国办理离婚手续,
则不能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申请离婚,应按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由外国法院受理的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离婚案件,按外国的法律规定办理。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