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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被对方剥夺探视权应该如何办

婚姻家庭 2020-08-10 06:22 标签: 离婚 剥夺 探视权 应该
一、探视权属于法定权利,如果对方拒绝探视,可以去法院起诉。起诉时需要本人身份证、离婚协议书,起诉状去法院立案。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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