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房子归属权规定
新婚姻法房子归属权的规定:
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后共同出资全款或者按揭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3、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婚后增加另一方名字的,视为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该方名下的,属于其个人财产;
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婚前一方出资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房产份额属于共同财产;
7、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并登记于另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