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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骨折就是十级伤残是吗

交通事故 2020-07-26 08:19 标签: 交通事故 造成 骨折 伤残
1、你说的伤情,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可以评上十级伤残的。
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4.10 Ⅹ级伤残  4.10.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c.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d.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4.10.2 头面部损伤致:  a.一眼低视力1级;  .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c.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d.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  .眼内异物存留;  .外伤性白内障;  .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  .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  .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鼻尖缺失(或畸形);  .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250以上;  .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平方厘米以上;  .头皮无毛发40平方厘米以上;  .颅骨缺损4平方厘米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6平方厘米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4.10.3 脊柱损伤致:  a.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c.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4.10.4 颈部损伤致:  a.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c.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平方厘米以上。  4.10.5 胸部损伤致:  a.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c.肺破裂修补;  d.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4.10.6 腹部损伤致:  a.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胆囊破裂修补;  c.肠系膜损伤修补;  d.脾破裂修补;  .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膈肌破裂修补。  4.10.7 盆部损伤致:  a.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50以上;  .骨盆畸形愈合;  c.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d.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子宫破裂修补;  .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膀胱破裂修补;  .尿道轻度狭窄;  .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4.10.8 会阴部损伤致:  a.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  .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  c.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d.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4.10.9 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4.10.10 肢体损伤致:  a.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  .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c.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d.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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