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因其个人财产所有权受侵害与第三人发生的经济纠纷。
财产所有权人和侵权人产生的财产侵权案件,一直以来在法院受理案件中都占有非常大的比例。其中就有大量的夫妻一方因其个人财产所有权受侵害与第三人发生的经济纠纷。
这种纠纷相对而言法律关系简单明确,财产所有权人享有保护其财产不受侵害的物权请求权以及受侵害后要求赔偿的债权请求权,夫妻一方作为所有权人有同样的权利。但是这里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在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侵权案件中,实际上一般情况下也是由夫妻一方起诉的,此时法官往往对财产的权属状况不做也无暇做深究,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视为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代理行为的默认。而不能因此就认定该涉案财产就是夫妻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