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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死亡有一处房产由于单位将个人档案遗失,他的亲属关于应该怎么证明

婚姻家庭 2020-07-26 03:48 标签: 继承人 死亡 房产 单位 个人 档案 遗失 亲属 应该 证明

1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以及所有要继承的人)和被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申请人的户口薄,被继承人已注销户口和身份证的,需要当地的派出所出具原始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3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所在单位没有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4亲属关系中涉及夫妻关系的应当提交《结婚证》原件或者夫妻关系证明。

5被继承人死亡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和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6关系人是外籍的,应提供护照,通行证或者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材料。

7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8公证员根据公证事项需要提交的其它证件和证明材料。

提醒:不同的公证处对公证所要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也不尽相同。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上一级公证处办理。

亲属关系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定程序证明申请人和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真实性的证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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