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强迫劳动罪与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强迫劳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去年媒体曾报道的在一些边远的地区,将一些智力障碍的人买回来,强迫采矿的,就属于强迫劳动罪。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是指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两者区别是,强迫劳动罪的对象是一般劳动者,且必须由暴力、威胁等行为;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对象限于童工,即不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雇佣童工所从事的必须是危重劳动。但是这个罪名中不需要有暴力、威胁等强迫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