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立功如何减刑
刑事辩护
2020-08-05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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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
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8条规定,服刑人员如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予以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向监狱提出减刑的申请,由执行机关提出减刑建议书,其中被判处无期徒刑服刑人员的减刑建议书还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并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依法裁定予以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