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被刑事拘留在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的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基本特征都有哪些?

刑事辩护 2020-08-08 18:40 标签: 刑事 拘留 北京市 朝阳区 看守所 参加 黑社会 性质 组织 犯罪 特征
本罪的客体为社会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包括单位。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明确的故意,即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积极参加。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