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辨认和指认的区别包括什么
辨认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固定证据,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由辨认人根据其所感知的事实,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物品、场所等进行辨别和确认的活动。
刑诉法辨认和指认的区别如下:
(一)含义不同。
(二)法律依据不同。
(三)适用范围不同。
(四)主体不同。
(五)对象不同。
(六)规则不同。
(七)法律手续不同。
(八)方法不同。
(九)认识准确程度不同。
(十)法律后果不同。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