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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要该怎样认定

刑事辩护 2020-08-09 14:40 标签: 破坏 计算机 信息系统 该怎样 认定
一、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二、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三、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四、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和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后果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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