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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有哪些待遇,产假后还不能上班怎么样办

劳动工伤 2020-08-21 21:59 标签: 女职工产假 待遇 产假 不能 上班
女职工产假期间改发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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