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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房产共有人需提供哪些材料

房产纠纷 2020-08-12 10:36 标签: 房产 共有 提供 材料
加房产共有人的,夫妻双方本人带好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均需原件)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即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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