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未成年子女的财产造成损失,需要赔偿吗
父母造成了未成年子女财产的损失,同样要承担责任。
虽然父母作为监护人,有权利替未成年人保管其财产。但是,财产毕竟是未成年人的,而非监护人所有。具体可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如果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因为疏忽大意而损坏了未成年人的财物的,则应该进行赔偿。
第二,如果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故意造成未成年人财产损失的,则除了要进行赔偿外,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还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其监护资格。未成年人可以自己接受他人的馈赠,但任何人都不可以要求未成年人退还馈赠财物。未成年人可以拥有自己的财产,父母不可以随意使用、处分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未成年人使用其财产超过其行为能力范围的,应当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