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房屋抵押手续规定
提交材料(除说明外,其它均须提供原件):
1、《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抵押权人为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
4、查档结果证明
5、抵押合同及被担保的主合同,若办理变更抵押登记,须提交《房屋他项权证》、变更抵押合同或协议
6、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7、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委托书须有委托事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及单位公章)
8、房地产估价结果证明或双方价值认定书
9、以房改私产抵押的须提交抵押人婚姻有效证明并夫妻双方到场;
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办理时限:
自受理次日起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1、市房屋登记管理中心:发改价格【2020】924号
登记费: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件
工本费:10元/本
印花税:5元/本
2、市房产档案馆:价费字【2020】152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30号、桂财综【2020】54号;价费字【2020】79号
档案资料查询服务费:50元/宗
档案证明费:10元/份
档案保护费:0.05元/页
档案复制工本费:a4纸:0.3元/页;a3纸:0.6元/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