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中哪些房屋不能出租,出租有什么后果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租赁不能出租的房屋,承租人会因为房屋权利的瑕疵,使得承租权利得不到合法保护。